第一部分概述
一、基本情況
1.主要職能
開展學術交流,促進學科發展、科技創新;表彰、宣傳優秀科技工作者,推薦科技人才;開展科技工作者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開展科普活動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推廣先進技術;開展捍衛科學尊嚴和反對邪教、愚昧迷信、偽科學、反科學的活動;開展民間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為國內外各類科技交流活動提供場地和會議綜合服務工作;開展科技展教活動,向各族群眾和廣大青少年普及科技知識;舉辦各類科技培訓活動等;根據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密切與院士、專家的聯系,做好有關服務工作,推進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與我區的交流合作等。
2.機構情況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協匯總單位(部門)共9個,其中:1個行政單位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機關);6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分別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普活動中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專業技術服務中心(新疆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服務中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協信息中心、中國科學院院士咨詢新疆工作站;1個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普雜志社;1個不分類事業單位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機關服務中心。
3.人員情況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協人員編制總數為237名,其中:行政編制39名,事業編制198名。
年末實有人數190人,在職人員為188人(其中:行政在職人員34人;事業在職人員154人);離休人員2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三、收入支出決算表
四、收入決算表
五、支出決算表
六、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八、項目支出決算明細表
九、項目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行政事業類項目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一、基本建設類項目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十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十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明細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明細表
二十、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十一、資產負債簡表
二十二、資產情況表
二十三、國有資產收益征繳情況表
二十四、2016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及說明
以上表格詳見附件《201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決算報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年初結轉和結余1,599.13萬元,本年收入9,337.44 萬元,本年支出9,327.61萬元,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12.47萬元,結余分配1.67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619.76萬元。
二、部門收入情況說明
2016本年收入9,337.44 萬元,比上年數增加 231.46萬元,增長2.54 %,具體情況如下:
1、財政撥款收入8,493.8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性財政收入8,493.84萬元。
2、事業收入163.44萬元。為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上級補助收入388.32萬元。為事業單位收到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4、其他收入291.83萬元。為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部門支出情況說明
2016本年支出9327.61萬元,比上年增加559.65萬元,增長6.37%,具體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3,592.1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242.25萬元,公用經費349.87萬元。
2.項目支出5,735.49萬元。其中:行政事業類項目5,735.49萬元。
四、部門結轉結余情況說明
1.結余分配1.67萬元.
2.年末結轉和結余1,619.76萬元。包括:⑴基本支出結轉0.47萬元;⑵項目支出結轉1,619.29萬元,包括財政補助結轉和非財政補助結轉,各項目資金按照項目執行進度,需結轉至下年度使用。
五、部門“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支出情況說明
1.部門“三公”經費2016年與2015年決算對比情況
2016年“三公”經費公共財政撥款支出135.70萬元,比上年增長10.87%。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4.68萬元,比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無因公出國(境)支出,本年度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國(境)團組2個,全年因公出國(境)累計3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29.53萬元,比上年增長 10.7 %,公務用車運行費增長主要原因是開展“民族團結一家親”活動赴和田地區民豐縣安迪爾鄉發生的租車費。公務用車購置本年度與上年度均無購置車輛。
(3)公務接待費1.49萬元,比上年下降31.33%,國內公務接待批次16次、國內公務接待人次68人。主要原因是: 嚴格控制招待范圍,努力壓縮公務接待開支, 嚴格實行“八項”規定,節約開支。
2.部門“三公”經費2016年決算數與預算數對比情況
“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35.70萬元, 與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92.2萬元相比,凈減少56.5萬元,減少的主要是因公出國(境)減少支出24.3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29.92萬元;公務接待費用減少2.76萬元。
3.2016年與2015年部門決算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對比情況
2016年部門決算財政撥款會議費支出共計110.34萬元,與2015年相比增加48.68萬元;2015年部門決算財政撥款培訓費支出16.18萬元,與2015年相比增加1.02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與2015年相比增加了新疆青年學術年會及科普學術獎項的會議費和培訓費。
六、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說明
1.綜合收支與上年決算數對比情況
2016本年收入9,337.44萬元,比上年數增加231.46萬元,增長2.54%。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兩年一屆的項目,財政補助收入比2015年增加。
2016本年支出9327.61萬元,比上年增加559.65萬元,增長6.37%,主要原因隨著收入增加,相應支出匹配增加。
2.財政撥款支出與年初預算對比情況及增減原因分析說明
財政撥款支出9327.61萬元,比財政撥款年初預算6656.47萬元,增加2671.14萬元,增長40%。
主要原因追加了中央轉移支付項目2016年全國科技館免費開放補助經費,產生預、決算對比差異。
3.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1.82萬元,比上年下降2.4%,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門預算對商品和服務支出中,相關經濟科目預算安排比例有所減少,因此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略低于2015年。
4.部門國有資產占用和國有資產收益征繳情況說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28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5輛,其他用車3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設備4臺,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科協機關資產出租出借收入33.09萬元,自治區科技館資產出租出借收入105.97萬元,均已足額上繳國庫。
5.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為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規范和加強項目資金的支出管理,我單位以績效目標為對象,以績效目標的設定、審核、批復為主要內容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并對年初預算安排的財政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考評,各專項績效評價報告作為下一年度財政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
七、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說明
項目資金按照年初預算批復金額、用途專款專用,2016年項目資金支出5735.49萬元,占總支出的61.49%。包括科普活動支出2342.57萬元、青少年科技活動支出264.00萬元、學術交流活動支出481.38萬元、科技館站支出2118.49萬元、科技條件專項支出413.40萬元、出版發行支出115.65萬元。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自治區科協主要職能是開展科普活動、青少年科技活動、學術交流活動等,具有政府主導、部門執行、社會參與的工作屬性,科協機關根據開展的活動,年初對主要工作任務分解到科協有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年初經自治區財政廳批準,對科協機關的“科普工作經費”、“自治區青少年科技節經費”、“天山南北院士行活動經費”等項目預算指標在有關所屬事業單位之間進行二次分配。
九、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是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收到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
4.其他收入,是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的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7.結余分配,是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上繳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8.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的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9.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工資福利支出,是指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2.商品和服務支出,是指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但軍事方面的耐用消費品和設備的購置費、軍事性建設費以及軍事建筑物的購置費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1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是指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4.基本建設支出,是指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一般預算財政撥款(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預算外資金以及各類拼盤自籌資金等)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所發生的支出。
15.其他資本性支出,是指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16.科學技術(類)支出,指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學技術管理事務、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究與開發、科技條件與服務、科學技術普及、開展國際重大科技合作、重大專項、轉制科研機構、科技獎勵等
1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指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社會保障與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會事務等。如行政機關開支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和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和服務所發生的工作支出。。
18.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9.“三公經費”,是指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協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