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2017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預算績效目標公開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深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接受社會監督。現將自治區科協(匯總)2017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能
1.開展科普活動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推廣先進技術;
2.開展學術交流,促進學科發展、科技創新;
3.表彰、宣傳優秀科技工作者,推薦科技人才;
4.開展科技工作者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5.開展捍衛科學尊嚴和反對邪教、愚昧迷信、偽科學、反科學的活動;
6.開展民間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為國內外各類科技交流活動提供場地和會議綜合服務工作;
7.根據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密切與院士、專家的聯系,開展科學決策咨詢,做好服務工作,推進中國科學院與我區的交流合作;
8.開展科技展教活動,向各族群眾和廣大青少年普及科技知識,舉辦各類科技培訓活動等;
9.負責規劃、指導、協調、組織全區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和競賽;
10承擔青少年科技宣傳、培訓、輔導工作,編印科普資料,攝制青少年科普聲像作品;
11負責組織實施國際組織與中國科協在新疆的青少年科技合作項目;
12.編輯、出版、發行科普雜志,促進我區科普事業的發展;
13.承擔少數民族邊遠貧困地區的科普宣傳、科技推廣、科普講座和實用技術培訓等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
14承擔自治區科協科普信息化建設工作任務,為全區科協系統提供信息服務。
(二)機構情況
自治區科協納入部門預算編制單位(部門)共9個,其中:行政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機關)1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6個分別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普活動中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青少年科技中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專業技術服務中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服務中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國際民間科技交流中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信息中心、中國科學院院士咨詢新疆工作站;公益二類事業單位1個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普雜志社;不分類事業單位1個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機關服務中心。
(三)人員情況
新疆科協(匯總)人員編制總數為237名,其中:參照公務員編制39名,事業編制198名(其中:全額撥款人員156名,差額撥款人員42名)。
實有人數351人,在職人員為189人(其中:參照公務員36人;事業在職人員153人);離休人員2人;退休人員160人。
二、自治區科協匯總的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
經自治區人大批準、財政廳批復下達2017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數,自治區科協所屬預算單位(匯總)部門預算情況如下: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情況:總收入5788.39萬元,按照資金來源劃分財政撥款補助收入預算5707.07萬元,占收入的98.59%;事業收入27.25萬元,占收入的0.47%;其他收入54.07萬元,占收入的0.94%。(詳見“附件2”表)
2.支出預算情況: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預算總支出5788.3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769.14萬元,占總支出47.84%,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090.3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10.1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68.61萬元;項目支出3019.25萬元,占總支出52.16%,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12.9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803.2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3.33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89.7萬元。(詳見“附件3、4”表,明細到“款”)
與上年年初預算數相比減少13.04%,其中:1.基本支出預算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員工資經費已由社保支付,本年度財政不在負擔其費用。二是每年保障的科技館水電經費,年初預算尚未下達到自治區科學技術館,致使本年度基本支出預算減少300萬元。2.項目支出預算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減少了每兩年開展一次的“新疆青年學術年會及科普學術類獎項”預算192萬元。二是非財政性資金收入預算增加3.82萬元。
(二)征收計劃
自治區科協(匯總)2017年部門預算征收計劃229.06萬元(詳見“附件5”表),其中:1.非稅收入147.74萬元,主要是房屋出租稅后收入,包括:新疆科協機關32.84萬元、新疆科技館114.9萬元;2.事業收入27.25萬元;3.其他收入54.07萬元。
與上年年初預算數相比增加1.56%,主要是增加了其他收入3.54萬元。
(三)政府采購預算
自治區科協(匯總)2017年部門預算政府采購預算743.85萬元(詳見“附件6”表),采取集中采購的方式。包括辦公設備購置費、印刷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與上年年初預算數相比增加9.81%,主要是增加了印刷費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
自治區科協(匯總)2017年部門預算財政撥款補助收入為5707.07萬元,是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財政撥款支出為5707.0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765.07萬元,包含工資福利支出2086.29萬元(詳見“附件8-1”表)、商品和服務支出310.17萬元(詳見“附件8-2”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68.61 萬元(詳見“附件8-3”表);項目支出2942萬元(詳見“附件8-4”表)。
與上年年初預算相比,減少了871.90萬元,減少13.25%,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員工資經費已由社保支付,財政不在負擔其費用。二是每年保障的新疆科技館水電經費,年初尚未下達到新疆科技館。三是每兩年開展一次“新疆青年學術年會及科普學術類獎項”的項目,因年份原因本年度不開展。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
因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故“附件9-1、9-2、9-3、9-4”表無數據。
(六)財政專戶資金預算情況
因本單位無財政專戶資金預算,故“附件10-1、10-2、10-3、10-4”表無數據。
(七)事業收入收支預算情況
自治區科協(匯總)2017年部門預算事業收入為27.25萬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事業收入支出為27.25 萬元,全部為項目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務支出27.25萬元(詳見“附件11-4”表)。
因沒有安排事業收入基本支出預算,故“附件11-1、11-2、11-3”表無數據。
與上年年初預算相比增加36.25%,本年度根據工作需要,增加了事業收入預算。
(九)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收支預算情況
自治區科協(匯總)2017年部門預算經營收入為0萬元。
因經營收入無預算,故“附件12-1、12-2、12-3、12-4”表無數據。
與上年相比無增減變動。
(十)其他收入收支預算情況
自治區科協(匯總)2017年部門預算其他收入為54.07萬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其他收入支出為54.07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用于工資福利支出4.07萬元(詳見“附件13-1”表);項目支出預算,用于商品和服務支出50萬元(詳見 “附件13-4”表)。
因沒有安排其他收入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無預算,故“附件13-2、13-3”表無數據。
與上年年初預算相比增加54.07萬元,上年預算無其他收入,本年度根據工作需要增加了其他收入預算。
(十一)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預算情況
自治區科協(匯總)2017年部門預算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為0萬元。
因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無預算,故“附件14-1、14-2、14-3、14-4”表無數據。
與上年相比無增減變動。
(十二)單位上年結余(不包括國庫集中支付)支出預算情況
自治區科協(匯總)2017年部門預算用單位上年結余(不包括國庫集中支付)支出為0萬元。
因單位上年結余(不包括國庫集中支付)支出無預算,故“附件15-1、15-2、15-3、15-4”表無數據。
與上年相比無增減變動。
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
自治區科協(匯總)2017年部門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總額為167.36萬元(詳見“附件7”表)。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公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協機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專業技術服務中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普雜志社、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普活動中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館因工作而產生的因公出國(境)(項目支出)24萬元,外事活動計劃8批次,預算參加人數20人。主要構成如下:
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協機關因工作需要,外事活動計劃4次。包括:觀摩愛丁堡國際科技節活動、“絲綢之路經濟帶”科普工作赴中亞科技考察交流、赴臺灣農業考察團和林業考察團,預計因公出國(境)費用5萬元。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專業技術服務中心組織基層農技協負責人到周邊國家開展農業技術交流學習,預計因公出國(境)費用4萬元。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普雜志社赴臺灣參加海峽兩岸國際圖書節和圖書期刊博覽會,預計因公出國(境)費用5萬元。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普活動中心帶學生赴新加坡參加科學表演大賽,預計因公出國(境)費用5萬元。
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館赴俄羅斯參加新型科普場館建設與發展交流研討會,預計因公出國(境)費用5萬元。
與上年年初預算相比減少4萬元,減少13.79%。本著節約原則,壓縮了外事活動的人數。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1.年初預算中無公務用車購置,目前公務用車保有量(輛)26輛。
與上年相比無增減變動。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由8家預算單位構成,主要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日常公務、政策調研、監督檢查、項目驗收等公務用車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年初預算139.03萬元。
比上年相比減少20.42萬元,減少12.81%。
(三)公務接待費用:
公務接待費用由9家預算單位構成,年初預算支出4.33萬元。預計國內公務接待11批次,人數90人次。
比上年相比增加0.08萬元,增加1.8%。
附件:1.收支總表
1-1.財政撥款收支表
2.收入預算總表
3.支出預算總表——資金來源
4.支出預算總表——經濟科目
4-1.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
4-2.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
4-3.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4-4.項目支出預算明細表——經濟科目
5.征收計劃表
6. 政府采購預算表
7. 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表
8-1.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資福利支出
8-2.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
8-3.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8-4.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項目支出
9-1.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資福利支出
9-2.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
9-3.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9-4.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項目支出
10-1.財政專戶資金安排的基本出—工資福利支出
10-2.財政專戶資金安排的基本出—商品和服務支出
10-3.財政專戶資金安排的基本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0-4.財政專戶資金安排的項目支出
11-1.事業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 ——工資福利支出
11-2.事業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
11-3.事業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1-4.事業收入安排的項目支出
12-1.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資福利支出
12-2.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
12-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2-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安排的項目支出
13-1.其他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資福利支出
13-2.其他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
13-3.其他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3-4.其他收入安排的項目支出
14-1.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資福利支出
14-2.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
14-3.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安排的基本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4-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安排的項目支出
15-1.單位上年結余(不包括國庫集中支付)安排的基本支出——工資福利支出
15-2.單位上年結余(不包括國庫集中支付)安排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
15-3.單位上年結余(不包括國庫集中支付)安排的基本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15-4.單位上年結余(不包括國庫集中支付)安排的項目支出
自治區科協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