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協發〔2022〕30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黨委宣傳部、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科協,各地州市黨委宣傳部、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和旅游局、科協,《自治區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實施方案(2021-2025年)》實施相關單位,各自治區學會(協會、研究會)、企業科協、高校科協、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實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強科普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發展,提高公民科學素質,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認定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展“十四五”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和認定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凡符合《辦法》認定標準,自愿為社會和公眾提供科普服務,且具備相應工作條件,科普工作成效顯著,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相關單位或機構,可申報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2020年及之前到期的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報。
(二)申報認定程序
1.申報。申報單位須認真對照《辦法》(見附件1)提交以下材料:
(1)《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申報表》(見附件2)一式3份;
(2)其他材料。包括:申報單位的獨立法人資格證明復印件;本單位近兩年的科普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實施效果,特別是開展重大科普活動的有關資料;體現基地風貌或科普活動的照片3-5張(JPG或JPEG格式)。
2.推薦。《自治區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實施方案(2021-2025年)》實施相關單位負責組織推薦本單位系統內所管理的單位,自治區學會(協會、研究會)負責組織推薦本學會專業領域內的單位,地州市科協負責組織推薦本地區的單位。申請科普教育基地認定的單位或機構可選擇相應推薦單位中的一家提交申請,經推薦單位審核推薦后方可參評自治區級科普教育基地。自治區區直單位、區屬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向自治區科協申報。
各推薦單位負責按照《辦法》所附《認定申請條件》對申請單位進行遴選推薦。
3.初評。自治區科協依據《辦法》對被推薦的申報單位(機構)情況進行初評。
4.終評。自治區科協聯合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組織專家按照《辦法》對申報單位進行評審并評議確定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認定建議名單。
5.公示和命名。建議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科協共同予以認定命名,頒發“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證書和牌匾。(此次認定的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至2025年。)
二、有關要求
(一)各推薦單位要高度重視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認定工作,積極做好申報組織工作,指導本地區和本系統符合條件的單位積極申報。同時,要認真審核,擇優推薦,提高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發展質量,提升品牌影響力。
(二)嚴格認定標準。擬申報單位要主動聯系各推薦部門單位,了解相關要求,深入挖掘本單位科普資源,積極組織策劃各種科普活動,拓展科普功能。
(三)及時推薦報送。各推薦單位請于2022年4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加蓋印章一式三份郵寄至自治區科協科普部,電子版發送科普部郵箱。
聯系 人:自治區科協科普部 沙麗塔娜提·巴達力 張韶華
聯系電話:0991- 6386027 13899876590 6386024
電子郵箱:xjkxkpb@126.com
聯系地址:烏魯木齊市新醫路686號新疆科協912室
郵 編:830054
附件:1.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認定與管理辦法
2.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申報表
3.2021-2025年度自治區科普教育基地推薦單位聯系人信息采集表
自治區黨委宣傳部 自治區教育廳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自治區科協
2022年3月17日